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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桐乡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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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集市

桐乡市人才市场每周六上午举办人才集市,欢迎用人单位及广大求职人员前来招聘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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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人才市场简介

  桐乡市人才市场成立于1994年3月,是桐乡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桐乡市人事局主办、桐乡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具体管理的县(市)级人才市场。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市场设施不断完善,功能不断增加,管理不断完善,市场建设得到了规范有序、健康稳定的发展,有效地发挥了人才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市场职能

  桐乡市人才市场是桐乡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桐乡市人事局主办、桐乡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具体管理的县(市)级人才市场。市场现有面积1600平方米,设有人才交流区、培训开发区、办公服务区;且有人才交流、人才招聘、人才引进、人事代理、档案管理、人才信息、人才测评、人才开发和人才培训等多种服务功能,场内设备先进、设施完善,是单位招才纳贤,个人求职应聘的理想场所。

    主要职能: 

  人才交流  人才引进  国外智力开发  开发培养  人事代理     

市场职能---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指在国家人事政策法规指导下,尊重单位用人自主权和人才择业自主权,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为综合代管部门 ,受用人单位(个人)的委托,为其在人事方面提供社会化的管理和服务。

 人事代理对象:1、辞职、辞退、自动离职、除名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
  5、国有、集体企事业、社会公益事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6、无上级主管部门或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条件的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7、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个体私营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8、在改制(转制)后中介机构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9、外省市(境外)在浙机构聘用的及本市赴外省市(境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10、办理了《浙江省外来人才聘用证》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人事代理种类:单位委托代理和个人委托代理。

 人事代理的主要内容:

人事档案管理 个人委托程序 单位委托程序 因公、因私出国政审
专业技术职称评聘 办理集体户口挂靠

人事档案查(借)阅

 接转党组织关系
养老保险代缴 人才流动 人才奖励经费发放 毕业生报到
毕业生就业 毕业生改派 毕业生转正 人才派遣
人事档案转递

一、管理机构
  
为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和《浙江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浙人才[1996]194号)等有关规定,本市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市人才中心统一管理,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二、管理对象
1、辞职、辞退、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合同、除名、自动离职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2、大中专毕业生、转业军官、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3、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民办科研机构、社会公益事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以及其他无主管部门的单位聘用的专业技人员、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4、市外(境外)在桐机构聘用的和本市赴市外(境外)工作的专业技人员、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5、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三、档案的接收
1、凡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对象的所有人事档案,统一由市人才中心接收或调档管理;
2、接收人事档案,应附有档案转出单位出具的《档案转移通知单》,并及时将通知单《回执》寄回转出单位;接收时审查档案,发现材料不齐等问题,应及时联系处理,审查无误后及时登记整理入库;
3、为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 市人才中心一般不接收个人移交的人事档案。
四、档案的转递
1、转递档案应提供个人与原单位脱离关系的证明材料和转入地或转入单位人才人事部门的调档函;
2、转递时,由市人才中心对档案进行审查,确认材料齐全、无误后,开具《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入袋、密封,通过机要渠道寄送,严禁将人事档案交给个人携带;
3、户口挂靠市人才中心集体户的人员,人事关系、人事档案转出前,须将户口迁出市人才中心集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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