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 本站链接 | 交流指南|市场会员制

      |   市场职能 | 政策法规 | 求职信息 | 留言薄 | 人事信息 | 桐乡旅游 | 集市招聘| 网络招聘 | 张榜招聘| 其他招聘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办法(试行)
时间:2006-11-9   点击3301  
    根据嘉委办〔2006〕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提出如下试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嘉兴市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有关精神,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坚持把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与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结构相结合,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与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造就优秀青年人才相结合,完善政策,健全机制,落实措施,营造环境,为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市新型社区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二)总体目标。从2006年起,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到面、稳步推进”的要求,分步实施:第一年(2006年),在各镇乡、街道分别选择部分条件具备的村、社区进行试点;第二年,在试点的基础上扩展试点面,并初步形成相关的工作机制和配套政策;第三年到第五年逐步推开,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全市基本实现一村、一社区至少一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
    二、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镇乡、街道要把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人才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五年的工作目标,分解落实每年的工作计划和任务,于10月底前向人事局上报2006年工作计划,以后每年第一季度向人事局上报上一年工作进展情况和当年工作计划任务。
    (二)认真组织开展招聘工作。本《办法》中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规范招考选聘程序,通过组织发动、接受报名、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等必要环节,确保把综合素质较好的高校毕业生选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2006年招聘工作安排在11月份进行,以后一般安排在每年的6至9月份进行。
    (三)合理安排工作岗位。根据高校毕业生的能力素质和适应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到村工作的,一般考虑安排担任村党组织负责人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或经济合作社社长助理等职务。到社区工作的,一般考虑安排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助理、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或团支部书记、文书等职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其它工作岗位。
    (四)妥善落实待遇和经费保障。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年总体收入,原则上不低于我市上一年的职工平均工资,具体数额可由各镇乡、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好有关社会保障,按当地企业同类人员标准为其办理各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市及镇乡、街道两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在农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薪酬、参保等所需费用,由市、镇乡、街道、村(社区)承担。市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8000元补助。
    (五)加强教育和管理。招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由所在镇乡、街道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采用全市统一格式。高校毕业生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后,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由镇乡、街道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般三年一签。在聘用期内,其人事关系、档案等统一由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免费代理,其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所在村或社区。上岗前,由人事局统一组织新招聘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上岗前培训,重点学习党在农村(社区)的方针政策及与农村、社区有关的基本知识和开展基层工作的方法;在工作期间,每年由人事局牵头,进行知识更新培训,培训经费由市财政承担。每年由人事局组织镇乡、街道对高校毕业生进行年度考核,根据工作表现,分别确定为优秀、称职或不称职。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按照合同规定及时予以解聘。
    (六)关心高校毕业生的成长和发展。各有关部门和工作单位要切实关心在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鼓励他们安心在农村和社区工作,为他们的成长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强化激励,加强培养,使优秀高校毕业生成为市、镇乡、街道干部队伍的重要来源。对在农村和社区工作2年以上,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群众信任的高校毕业生,通过法定程序使其进入村、社区领导班子,并及时推荐为镇乡、街道后备干部,条件成熟的,可推荐为镇乡、街道领导班子人选。从2009年开始,市级机关、镇乡、街道机关录用公务员将主要从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考。对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本省高校研究生时,可享受与参加志愿服务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同等优惠政策,考试总分可加10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对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也要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招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被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的,由录用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工资待遇,并依据其在农村或社区工作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年限,合并计算为工龄。在专业技术职称初定或晋升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七)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扎根农村、社区基层。对表现较好、年度考核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当地村、社区干部年终奖金或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3年后仍留在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要逐步提高其收入待遇。对在村和社区工作一定年限的优秀高校毕业生,要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把他们及时吸收到党内来。对于已进入村和社区领导班子的高校毕业生,要鼓励和支持他们安心基层工作,妥善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并加大培养力度,使其成为镇乡、街道领导班子的后备力量。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在合同期满后,到当地农村经济组织、企业工作,或承包当地的农业经济、科技项目,或以技术入股等形式参与创办农业产业示范园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合作创办其他企业以及自主创业等,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给予政策或其他方面的支持,促进其在基层更好地创业和发展。对愿意长期在村和社区工作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其户籍可落在所在的镇乡、街道。
    (八)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在农村、社区工作一定年限后通过市场自主择业。合同期未满本人要求另行就业的,只要工作情况许可,可予以提前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确定终止或续签合同;终止合同的人员可通过人才市场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对合同期满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可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政策。
    (九)加强组织领导。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工作,由组织部会同教育局、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农经局、团市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组织实施。组织部负责牵头协调工作,人事局负责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选拔、管理、考核、人事代理等工作;财政局负责有关经费支持工作;民政局、公安局、劳动保障局、农经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配合人事局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教育局、团市委负责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并做好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各镇乡、街道要配合做好在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日常管理,指导他们开展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相应职责,根据总体部署,结合实际,提出具体实施办法,细化政策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关闭窗口

浙江桐乡人才网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个人 会员单位
  免费注册
人才集市

桐乡市人才市场每周六上午举办人才集市,欢迎用人单位及广大求职人员前来招聘求职。

    详情请进>>>

招聘指南
求职指南

·周六人才集市招聘信息
·网络招聘信息
·市场张贴招聘信息
·其他招聘会信息

友情链接

常用电话
人事代理 0573-8183123
单位招聘 0573-8110815
档案管理 0573-8110817
表格下载
人才集市报名表
个人应聘表
人事代理合同书
会员单位协议书
 智能搜索
 人才统计
招聘单位:3667
求职简历:62971
 

 

 

 

 

               

                 首页|本站链接|讨论区|求职问答|网站指南


桐乡市人才中心主办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桐乡人才市场地址:桐乡市庆丰南路9号(314500)
桐乡人才市场电话:0573-8183123   8110815
E-mail:[email protected]

最好请用:IE 4.0以上版本 800×600以上分辨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