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
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
根据《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实施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嘉职改办〔2006〕4号)和《关于认真做好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06〕2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考试工作的实际,现将2007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下同)采用科目模块化设计,每一科目(模块)单独考试。根据人事部国人厅发〔2005〕96号文件和省人事厅浙人考〔2006〕325号文件,2007年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14类18个科目。考生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类别》(附件)中选定报考科目(模块),在附件中标明“考生任选其一”的考试科目,考生只能选择其一。
从2007年1月起,凡年龄在50周岁以下,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对在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前已获得3个科目(模块),在以后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只需加考1个科目(模块)即可。
要求免试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按省人事厅浙人专〔2006〕58号的规定执行。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上机操作的方式。应试人员应按照考试管理系统的提示进行考试。每一科目(模块)考试时间为50分钟,合格分数为60分,合格者可获得人事部统一印制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合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安排及报名办法
1、时间安排
本年度我市组织五期考试,市本级考试日期安排如下:
期次 |
网上报名日期 |
现场确认日期 |
考试日期 |
第一期考试 |
1月16日至23日 |
1月24日至25日 |
3月24日起 |
第二期考试 |
3月21日至27日 |
3月28日至29日 |
5月26日起 |
第三期考试 |
5月16日至22日 |
5月23日至24日 |
7月28日起 |
第四期考试 |
7月18日至24日 |
7月25日至26日 |
9月22日起 |
第五期考试 |
9月19日至25日 |
9月26日至27日 |
11月24日起 |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报名办法
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采用逐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法。
网上报名:单位(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嘉兴考试培训网(网址:),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在报名表签字确认。
现场确认:单位(考生)按报名表上的现场确认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时,需提交在网上报名时下载的“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已网上报名,但未按时到现场办理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准考证下载:已办理过现场确认的单位(考生),按报名表上规定的时间及时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费用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价费〔2002〕207号文件规定,凡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交纳考务费,每科目(模块)50元。
五、考试用书及考前培训
1、考试用书
为便于广大报考人员复习备考,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编写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用书》,需要考试用书的报考单位(人员)可在网上报名时预定,现场确认时购买,每科目教材(含光盘)32元。
2、考前培训
为帮助考生在较短时间内掌握教材内容,熟悉应试方法和适应考试环境,提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合格率,我们采用考生自愿参加、定点办班的方式。培训科目暂开设:中文Windows
XP操作系统,Excel 2003中文电子表格,Word 2003中文字处理,Internet应用共4个科目。需要参加培训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时预定培训科目。
凡参加培训且考试合格者可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按每科目(模块)10学分登记。
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2007年是我省和我市全面实施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第一年,考试工作技术性强,要求高,有一定的操作难度,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考试顺利实施。